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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客觀中立,有問題

理性客觀中立,有問題

作者 / Cherry it up(轉載自豆瓣)

今天我們來談一下寫作、閱讀以及思考時的所謂「中立」或「理性」立場。

每次出現社會熱點話題時,我們常看到官方媒體提醒讀者要「理性」,其實卻是在用官方話語的權威鎮壓其他信息源;在生活中,女性常常被貼上「不理智」的標簽從而自動被排除在重要的對話之外;社交媒體上女權主義者的呼聲時常被種種強調「客觀中立」的聲音 dismiss,仿佛只要站隊就有原罪;在微博、豆瓣或知乎的留言區里隨便談一點現象、發表點感想也常常被人教育要「一分為二」、要「辯證地看問題」……

這些「理性」的聲音搶占了道德的制高點,乍看之下似乎也無可挑剔,卻不時讓人心中不爽,為什麽?——因為在這些語境下,所謂的「中立」、「理性」、「一分為二」都是在成就一種惡,都是在壓抑某些本應當被聽到的聲音。

這種問題有時很隱蔽,在一些情況下也很難辯駁,正因為這樣,才有必要把它們攤開來寫一寫,和大家討論。

1. 中立的代價

什麽叫「中立」呢?字典里這樣解釋:

  1. The state of not supporting or helping either side in a conflict, disagreement, etc.; impartiality.

  2. Absence of decided views, expression, or strong feeling.

總而言之,「中立」就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對,徹底的不管了。這種立場典型的可以參見二戰時期的永久中立國瑞士,既不摻和也不幫忙。

熟悉托福寫作的朋友可能知道「中立」這個立場在托福寫作中是不大討巧的,因為會給審題老師一種立場不清晰、觀點不鮮明的感覺。* 這個觀察當然不代表「中立」就不能寫出高分作文,也不代表「中立」就必然是一種不好的立場。

但是,「中立」在我們面對很多問題的討論時確實並不是最好的立場,有時候甚至是一種不存在的立場,或者,說得更嚴重一點,可能是一種比偏見 (prejudice) 更為惡劣的虛偽立場。

1.1 有資格選擇「中立」,意味著既得利益 (privilege)

除了托福寫作時的那種兩邊各打五十大板的立場,在不少語境下,「中立」是作為「偏見」(biased) 的對立面被使用的。我們常常看到憤怒的女性主義者受到某些號稱「中立」的觀點的抨擊,指責 ta 們過於偏激。對於這種聲音,我在這里推薦一篇非常有感染力的文章 [1],它為我們提供了一種反駁的思路:如果一個人有條件能夠對不公正保持「冷靜」並且選擇既不支持也不反對,說明 ta 至少沒有受到這種不公正的壓迫,也就是說,ta 是某種既得利益者。

It must be nice to never have to worry about earning 23 cents less per dollar than someone else, solely because you were born with different reproductive organs.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這個人說因為自己「中立」所以不去幫助弱勢的一方,就是在縱容不公,等於是壓迫者的幫兇。文章引用了來自南非人權神學家 Desmond Tutu 的一句名言:「如果你在不公正的場合仍然選擇中立,你就選擇了壓迫者的一方。如果一只大象把腳放在了老鼠尾巴上,而你卻說你中立,老鼠是不會感激你的中立的。」

瑞士

二戰中的瑞士就是一個例子。在納粹統治下的歐洲,瑞士作為一個中立國,不僅拒絕接受猶太難民,並且吞並他們的財產 [2]。名義上雖然是永久中立國,實際上卻是通過不幹涉不阻止暴行,謀求自身的安全,等於是站在了壓迫者的一邊。二戰後的瑞士被國際社會批評助紂為虐,政府官員公開向大屠殺受害者道歉 [3],就已經很能說明,並不存在無辜的「中立」。

1.2 有權力不使用也是對權力的濫用

小時候看電視,一直很奇怪為什麽投票時會存在「棄權」這個選項,直到後來才理解,「棄權」票所具有的力量與其他票確實是一樣的,甚至說了更多。原來,選擇不使用權力,也是一種使用權力的方式。

馬友友在畢業典禮上說過一句話,我印象極深:“To not use our power is to abuse it."(有權力不使用也是對權力的濫用)

從高等院校畢業,就已經在社會金字塔上將一大批人踩在腳下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畢業生不用自己所學的知識、所擁有的 privilege(來自文憑甚至學校的名聲)去改變社會的不公、去幫助那些沒有這些 privilige 的人,就等於是融化進了壓迫者的那一方,成為不公的幫兇。這種選擇是對權力的糟踐,這也是為什麽「精致的利己主義者」在倫理上站不住腳。

有權力不使用也是對權力的濫用

「中立」的立場也並不能保護任何人免於影響。再回到二戰的例子,戰爭開始時,美國隔岸觀火,保持「中立」立場。在 1934 年,時任司法部長查爾斯·沃倫就曾說過「和平時期,更需要積極防戰」(in time of peace, prepare for keeping out of war)。沃倫在他的文章中指出,「中立」並不代表可以袖手旁觀高高掛起,恰恰相反,為了保護自己的「中立」地位,美國將不得不與交戰國談判,放棄不少原有的外貿權力 [4]。

總之,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仗著自己的有利地位而「中立」,不僅在道德上走不遠,而且在實際操作中也會帶來大量的內耗。

1.3 中間派 (Middle Ground) 不等於中立 (Neutrality)

看到這里有人可能會問,難道必須要一邊倒才能算是合理嗎?我偏偏就是不同意兩端的看法有錯嗎?——你沒有錯,大部分辯論都是在一道光譜上展開的,不可能也不應該讓所有人都只有非黑即白的選擇。

但是,擁有立場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是兩回事。我在這里想要批評的是那些打著「中立」的旗號回避討論、甚至打壓其他更勇敢的聲音的做法。即使是「中立」,也是需要為自己的立場負責的。所謂的「負責」,也就是說要能夠 stand up for your point,為你的觀點承擔相應的辯護義務。

反過來說,文科學者做了這麽多的工作,從寫書到講課,從公開演講到與 NGO 合作,目的也就是希望更多的人能看到思維的覆雜性、社會的多面性,只有當人們能用清晰的語言把自己的灰色解釋清楚,才能促進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減少偏見。

中間派 (Middle Ground) 不等於中立 (Neutrality)

盡管我對上文中所討論的「中立」持懷疑態度,但我認為 middle ground 是一個非常值得提倡的概念。英語里有一個搭配叫 “meet in the middle ground我覺得特別貼切:我們不能強求人們立刻拋棄自己的 standpoint,但如果可以請他們暫時地走出一小步,到達一個中間地帶,互相聽一聽來自其他視角的人的聲音,看一眼其他人的立場,那就是很大的進步。哪怕參與者的立場目前沒有改變,但至少在這樣一次次的會面中,他們可能會開始理解為什麽有人不同意自己、為什麽自己會有今天的立場。建立這種 middle ground 是避免思維閉塞的開端,而避免思維閉塞又是防止極端思維的根基。

總而言之,我批評「中立」並不是要把所有人推到兩極去。在面對討論時,「中立」作為一種立場往往帶有消極逃避的態度,而一個不偏袒 (impartial) 的立場首先是能夠主動發聲、正面迎戰的。其次,impartial mediator 的功能也不是回避問題 / 和稀泥,而是把論辯的雙方帶到 middle ground,提供有效的溝通渠道和安全空間。

結束這段討論前,最後推薦一個油管頻道Jubilee,他們做過一系列的middle ground視頻,就是把兩端點的人帶到一個房間里對他們的話題進行討論。在這些視頻里我們會看到一些人拒絕傾聽對方的觀點,也會看到一些人試圖去理解、共情對方的立場,無論每個個體的反應如何,這種節目對參與者和觀眾都非常有教育意義。這個頻道還做一個叫 spectrum 的系列,也非常有意思,對改變社會偏見很有幫助,強烈推薦。

2. 客觀的迷思

說完了「中立」,接下來再談一談更加 sticky 的「客觀」和「理性」的問題。

客觀的迷思

首先需要明確,「客觀」和「理性」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範疇。

在如今漢語中,「客觀」一般對應英語中的 “objectivity”,是「主觀」(subjectivity) 的對立面。其意義大概可以粗略地追溯到唯物論,或者(在更通俗的語境下)本土化了的馬克思主義唯物論。雖然在哲學上 “objectivity” 指的是獨立於個人主觀意志 (subjectivity) 存在的,但在日常生活 / 媒體話語中使用時,「客觀」往往更接近「中立」的意思,暗示某個信息沒有受到個人因素的影響。

而「理性」則一般對應英語中的 “reason” 或者 “rationality”,意義多繼承自啟蒙運動以下的理性傳統。

針對這兩個詞的意義範疇,這個章節首先討論「客觀」的局限與其引申出的問題。關於「理性」傳統的反思放到下一章節來分析。

2.1 絕對的「客觀」真的存在嗎?

關於客觀性的討論可以一路追溯到柏拉圖時代,在近現代也一直是西方哲學頻繁討論的經典話題之一。為了避免陷入太深的哲學探討而迷失了本文的目的(我們討論的是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處理和接受信息,如何在寫作時避免邏輯混亂),大貓這里用一個比較易懂的TED視頻開場: The Objectivity Illusion by Lee Ross. (https://youtu.be/mCBRB985bjo)

在演講中,心理學家 Lee Ross 引用了愛因斯坦的名言:「現實是一種幻覺,盡管這種幻覺非常穩定。」換句話說,我們認為是真實的東西,事實上是一種精神工作 (mind work) 的產物。更進一步說,我們往往是通過一件事的穩定性(consistency) 來給它貼上「真實」的標簽的,如果我們身邊的人也承認這種穩定性,那麽這個東西的「真實性」就得到了承認,反之則會引起爭議。

Ross 然後指出,這種對「真實」的定義或許在物質世界里不會遇到大問題,但到了討論覆雜的社會問題時就時常會遇到問題。對此,他列舉了三種「客觀的幻覺」及其後果:

  1. 人們認為自己的認知(以及人的信念、感受、偏好、品味、價值觀等)是真實的,因此其他理性的人也都會認可它;

  2. 對於自身認知的樂觀讓我們相信,說服那些不接受我們的認知的人是容易的;

  3. 對於那些不能被我們說服,或是不認同我們的認知的人,我們容易形成負面的評價(例如認為他們不理智、不講道理、被偏見迷惑了雙眼)。

這三點問題其實在道理上都很容易理解,難的是:當我們身處討論之中,並且對自己的立場有一種強烈的認同感時,我們要如何避免落入這種 objectivity illusion?

解決「客觀幻覺」的關鍵在於 C,即那些不接受我們認知的人,不應該被貼上負面標簽——Ross 在視頻里沒有提到的是,比起負面標簽更隱蔽卻又更值得警惕的,是精英立場,即一種憐憫式 (condescending) 的貶低,即認為那些不認同我們認知的人是沒文化、素質低、蒙昧的,是需要被我們教育從而改變的。

這種態度一方面會讓對方產生抵觸心理,另一方面會讓自己這邊形成一種封閉思想,拒絕其他方面的信息。前文已經提到,分享信息、交換觀點都是有益促進 middle ground 形成的,但它不應該被放在一個不平衡的權力話語語境之中。

互聯網時代,很多討論最後都淪為罵戰,這是互聯網的賽博格體質導致的必然現象,但這並不妨礙互聯網的一些角落成為論戰雙方對話的平台。如果,我們真的希望建立一個對話,那麽我們就不應該直接攻擊對方「都9012年了怎麽還…」,而是應該開啟一個討論,「你的信息從哪里來?」「我這里收集到的信息揭露了更多的 / 不同的內容,你怎麽看?」「你為什麽信任這個信息源而不相信那個?」「我可以講講為什麽我認為這個信息源更為可靠」…

總而言之,以上對於「客觀」的質疑提醒我們,當有人 / 媒體使用「客觀真實」來標榜自己的時候,ta 傳達的信息並不只是「我沒有夾帶私貨,所以你可以完全相信我」,而是「我自認為我沒有受到其他派系的幹擾,這里是我對這件事的敘述和解讀,而且我認為我是對的,所以你應該相信我。」因此,這種「客觀」的說辭這並不代表這個人 / 媒體本身是透明無色的。相反,正是這種「客觀」的標榜更容易讓人賦予信息源某種權威,從而忽略其他不同的信息源。

在一篇題為《關於客觀性的問題》的文章中,哲學家 Alfred H. Jones 在介紹新實在論時打了一個很貼切的比方:從一塊布上剪下一塊來,現實和表象之間的區別,就像這塊剪下來的布和剩下的布一樣;被剪下來的那部分有用,就被稱作「現實」;剩下的東西沒有用,就被稱作「表象」。

因此,信息爆炸帶來的深刻問題並不是謠言或所謂的 fake news, 而是經過修剪的部分信息往往被當做「現實」去打壓那剩下的信息。在媒體與權力話語緊密關聯的某些社會中,當權威話語在利用「客觀」、「理性」這類價值判斷為自身樹立權威時,事實上也就將其他信息源、其他聲音推到了公眾視野之外,對於這種現象讀者要尤其留心。

而當我們在寫作中批評某個觀點的時候,用是否「客觀」作為一道衡量標準其作用也是有限的,與其討論某個觀點是「獨立於主觀情緒」,不如指出其背後的假設和其論點成立的前提,再予以分析。

關於客觀性的哲學討論,我們還可以區分一下感知 (perception) 和構思 (conception)。這是一對心理學 / 哲學上常用的概念。簡單地說,前者,指的是我們的身體對事物的感知、感受;後者與 “concept”(概念)一詞同根,指的是在我們的意識中形成對某個事物的概念。分清楚了這兩種感知力以後,我們可以更加準確地談論「真實」。

2.2「情緒」的迷思

在討論完了「客觀」這個概念本身的局限之後,我們再來看一看,我們的社會對「情緒」的偏見和將「冷靜」作為一種美德,這二者對於社會中的討論都產生了何種影響。

「情緒」的迷思

迷思 1. 情緒是可恥的

社會性的恥感來自於一種系統性的恐懼。

ZF 害怕公眾情緒應該是眾所周知的,而我們普通人也經常會感受到情緒的社會污名 (Social Stigma) 帶來的壓力:在公共場合哭泣是尷尬的,高聲吵架是難堪的,情緒波動幅度大的人是惹人厭煩的,因此,素質高的人應該掩飾好自己的情緒,不要讓它流露給外人。盡管我的確認為情緒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技能,但在這里我想討論一個更為根本的問題:我們為什麽害怕情緒?

最簡單的答案是:因為情緒具有傳染性。

對於權威而言,這種傳染性的危險在於它可以表達為公眾的公開意見 (public demonstration),進而威脅前者的地位和威權。

對於個體而言,這種傳染性的危險則在於它可以讓別人的情緒影響我們的身體——哪怕是自己產生的情緒,也受到了污名,其原因是情緒的感染力很強,有時會讓人失去思考的能力。盡管科學研究表明,我們的意識中只有非常一小部分受到自己控制,但那一小部分控制力卻讓我們誤以為自己對自己是 in control 的,而當情緒來襲,人們會陷入一種失控的恐懼。這種恐懼與其說是來自於情緒帶來的生理反應,而不如說是 in control 的幻覺被戳破時的惶恐。

但是情緒真的可恥嗎?這個問題應該不用多言,作為一種生理現象的情緒自然沒有什麽可恥的。根據一位腦科學家的研究,人的情緒在體內從被激發到消解通常只花費 90 秒,而後續的情緒反應是由思維方式推動的。所以人沒有必要為自己擁有情緒而感到恥辱,我們對待情緒的態度也應該在後續思維方式的層面上做文章。

正如心理學家 Brett Ford 在一篇文章中提到的那樣,把情緒視為是正面的、自然的、有益的,對我們的身心健康更有益;接受情緒,讓它以自然的方式表達出來,可以減少心理上的負擔,可以讓情緒波動更為平緩地得到紓解。因此,情緒的表達本身並不應該被污名。

進一步說,情緒所傳達的信息與「理性」所能表達的內容是不同的;即,新聞報紙上的一句「昨晚在敘利亞南部發生軍事沖突,造成兩百零三名平民死亡或重傷」指向的是人的理性思維,而一個從襲擊中幸存下來的孩子的哭聲所指向的是人的同理心。認為後者不如前者重要是對人性的簡單化、片面化理解。

迷思 2. 情緒必然意味著偏袒,而冷靜則意味著不偏不倚

回到公眾話題與情緒的問題。我們常常在主流媒體中看到這樣的批評:「煽動情緒」、「帶有個人色彩」;主流話語也常常把「情緒化」作為一種負面的品質貼在某些群體身上(如學生、女性),而「冷靜」、「穩重」則往往被視為是一種德性受到讚揚。其背後的邏輯是,表達情緒意味著放棄理性,於是成為失控、瘋狂的近義詞。

暫時拋開「理性」和「控制」本身的有限性不談,這種邏輯所建立的價值觀造成的危害是,受到不公待遇的人的哭聲、控訴可以輕易地被衣冠楚楚的「冷靜」權威噤聲,任何故事一旦被貼上「情緒化」的標簽就直接失去了一切價值。

但與此同時,我們又看到,在社交媒體上,情緒是一種極為有力的傳播通貨。微博上的「群情激憤」是很多社會問題的得到解決的重要力量。正是因為情緒具有感染力,能夠喚起人們的同理心,它的傳播性才特別高,一些不公正的事情才能因此得到關注,虛假的信息才能快速被偵破。因此,在許多時候,「情緒」不僅不意味著偏袒,反而意味著對一個問題的追問和挑戰。

除此以外,在不公正的社會關系中,受壓迫者的 agency(中文一般翻譯「能動性」)是相對有限的,這在溝通過程中就表現為,壓迫者擁有對話語的使用和解釋權,而被壓迫者則處於一種失語狀態,無法準確敘述他們所受到的不公。

「情緒」的迷思

在這種時候,超越理性話語的情緒成為了後者所能訴諸的一個突破口。超越既定的權力話語,用活生生的哭聲、吶喊聲喚起其他人的人性,這背後不僅僅是「嘩眾取寵」的有意為之,而是對既定話語的挑戰與解構。在處理結構性的社會壓迫(比如男女不平等)時,情緒的表達與話語的創造需要並駕齊驅,當弱者創造屬於自己的話語,用它去挑戰現有的不公正話語體系,才能改變權力結構。

作者注:到了這里,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讀一讀魯迅《野草》集里的短文《求乞者》。除了這篇文章,魯迅在他的各種文章里多次提到求乞者,都強調他們因為「並不悲哀」所以惹人生厭,反而給了旁觀者一種「我但居布施者之上」的優越感。這其中的微妙心理很值得琢磨:求乞者的「求」是一種對情緒的索取,而「理性」的人們對於自己的情緒通常都帶有某種警惕,因此,直接的索取反而會引起逆反的心理,「識破」索取者的意圖反而成為了一種感覺良好的契機。但求乞者的「不悲哀」真的純粹是在碰瓷嗎?倒也未必。

如果我們試著用權力話語的理論來理解祥林嫂的故事,其實就已經很清楚了:求乞者本身或許是真的有不幸的故事的,但是他們除了這個故事以外、沒有主體可以解釋、追問這不幸的源頭,更沒有足夠的地位讓他們的聲音被重視,他們唯一能做的只是反反覆覆地輸出他們的情感,直到這個故事反過來吞噬了他們,成為了他們的存在本身,直到這種反覆的訴說麻木了其他人也麻木了他們自己,最後這些不幸的人就成為了自身不幸的肉身化。

看清楚了這些,在面對這種情感的索取時,我們或許可以在feel good之前稍微想一想,不幸的背後是什麽樣的權力機制,我們是否可以做些什麽。

3. 對啟蒙式理性的反思

對於「理性」,除了在前文中已經指出的精英主義傾向和打著“理性中立”的旗號、遮蔽不公的問題之外,還有更加理論化的批評。在《啟蒙的三個批評者》一書中,以賽亞·柏林討論了三位哲學家對啟蒙運動的批評。在分析哈曼時,他著重提到了這位哲學家對「科學理性」這一概念及其所引發的價值觀的反思與批判,這恰好可以為我們對「理性」的討論提供思路。

以賽亞·柏林 Isaiah Berlin

柏林指出,啟蒙運動的理性主義有三大基礎理論:

  1. 信仰理性 (reason),即相信邏輯規律,並相信規律是可以被檢驗、證實的 (demonstration and verification);

  2. 相信人性 (human nature) 和普世人類追求的存在;

  3. 相信人性是可以通過理性完全實現的,即:通過理性知識分子 (critical intellect) 的分析與實驗,以及唯一的理論系統,所有的問題都可以得到解答。

顯然,這種理性主義存在一個問題:認為理性規律應當適用於任何地方、任何情況。這種批評在人文科學領域尤其值得重視,面對一個後現代的時代,我們遇到的許多問題本身是發散性的 (discursive),需要從很多不同的路徑反覆理解、敘述,最終得到的結果也很少是一個幹凈的單元,而是一張錯綜覆雜的網。

認為「理性」可以完全取代信仰,認為一切都可以用規律法則進行解釋,這種思維使人們回避了人類社會 / 自然界的諸多偶然因素與隨機性。這種對 arbitrariness 的回避其實也同樣會導致人們陷入封閉的思維,認為超越理性理解的東西都必然是有問題的,或者認為無法被理性完全歸納的東西是沒有意義的。同時,由於理性化過程是一個理論化過程,它往往伴隨著抽象化與歸類,而歸類也就意味著把一道光譜簡單化為若幹段,讓那些處於類別之間的問題或人無所適從,典型的例子可以參考今日的性別政治討論。

關於哈曼對啟蒙的批評,還有很多非常有意思的哲學討論,由於篇幅限制大貓就不在這里展開了,對這部分內容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進一步閱讀柏林的其他反啟蒙主義的文章,以及後現代、後結構主義方面的著作。

總而言之,這篇日志的目的並不是否認這些概念的必要性和獨立思考的重要性,只是希望通過列舉這些概念背後可能的問題和值得思考的小點,為諸位在確立寫作立場時提供一些思路。說了這麽多,最後想說的其實是一句話:不偏不倚的討論往往隔靴搔癢,不要害怕偏見和情緒,真誠與較真有時候更有用;知道理性的邊界與情緒的存在極其意義,然後利用好它們,這樣才能推進觀點的深化。

將立場放到語境中去分析理解,明白偏見與真誠同樣可貴並且如影隨形。柏林對哈曼就是很好的範例:His attacks upon it are more uncompromising, and in some respect sharper and more revealing of its shortcomings, than those of later critics. He is deeply biased, prejudiced, one-sided; profoundly sincere, serious, original; and the true founder of a polemical anti-rationalist tradition which in the course of time has done much, for good and (mostly) ill, to shape the thought and art and feeling of the West. (Berlin 318)

4. 結語

這篇日志拖了太長時間,都打算拆成三篇發了,但為了討論的完整性,也為了避免再次落入挖坑不填的悲劇中,還是保留在這一篇長文里了。大貓本來還想再討論一下「一分為二」和「xx 特色辯證法」,但是寫完這三節之後發現大部分的道理都已經講過一遍了,唯一沒有提的是對黑格爾辯證法的批評和反思,對此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自己去研究,大貓畢竟不是哲學博主,就不班門弄斧了。至於某國化了的辯證法,大貓的基本態度是跟對待前面討論的所謂媒體「客觀」立場、「理性」呼聲是一樣的,具體的剖析就留給大家自己思考吧。

最後,以一句上周在 fortune cookie 里吃到的話作為整篇的結語:

A good argument ends not with victory, but progress.

辯論的意義不在於取勝,而在於進步。/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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